江门日报讯(记者/韩玲群)无排污许可证,未配套任何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排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6月27日,市环保局、蓬江区法院联合到企业现场执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蓬江区棠下镇两小型家具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强制相关企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两家具加工厂属“小散乱污”企业
蓬江区星浩家具加工店位于蓬江区棠下镇,是一家小型家具加工厂。记者跟随市环保局、蓬江区法院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企业工作人员正戴着口罩进行家具加工,空气中弥漫着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也直排到外环境。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家具加工厂属“小散乱污”企业,无排污许可证,未配套任何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排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由于该企业未通过环评审批和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市环保局曾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但该企业经营者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市环保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蓬江区法院执法人员将执行通知书等送达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手中,要求立即停止生产,交纳罚款及滞纳金等。如逾期仍不履行,蓬江区法院将采取断水、断电等相关强制执行措施。企业当即停止了违法排污行为。
当来到蓬江区鑫源轩家具厂时,该企业现场没有开工生产。据介绍,该企业和蓬江区星浩家具加工店一样,为小型家具加工厂,属“小散乱污”企业,无排污许可证,未配套任何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存在着污染物直排现象。蓬江法院执法人员也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
铁腕治污,空气环境稳定好转
据介绍,根据全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省督查组于今年6月1日进驻我市开展督查。在本次省专项督查中,督查组要求对棠下镇秀村周边区域的非法家具加工厂依法查处取缔。我市借势重点整治,由市环保局加强与蓬江区法院的联动执法,对拒不执行停产等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企业实施强制执行,以“快、严、实”的铁腕手段,彻底整治了一批突出的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6月25日,省督查组共开展现场检查130家,我市对反馈存在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企业62家。全市立案处罚29家,责令改正企业86家,责令限制生产企业13家,停产整治企业9家,取缔关闭企业13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宗,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宗和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宗。通过下决心、出重拳,铁腕治污,抓出了实实在在的环境治理成果。6月份以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100%,未出现污染天气,空气环境稳定好转。
上一篇: 未央区交通运输局下发汽修行业有机废气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下一篇: 加快推进有机废气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