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设5亿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7.06.28

环保产业是南海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建设“品牌南海”的重要抓手。日前,南海区正式出台《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下称《扶持办法》),设立总额5亿元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补助新成立环保企业、环保企业做大做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同时支持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的产业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此前政府也有咨询过我们的意见,现在方案正式发布,对企业的发展会有一定帮助。”佛山市早稻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慈生说。

/ 新注册成立企业最高可奖励25万元 /

南海一直重视环保产业发展,早在2012年,国内首个以发展环境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集聚区——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就是在南海正式成立。南海在当时就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设立了15亿元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和环保产业企业扶持奖励、上市环保产业企业扶持奖励等方面,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此次《扶持办法》在原有的扶持和奖励办法上进行了修改,主要扶持两大方面的环保产业,一方面包括采用资金奖励与资金补助的方式,支持新成立环保企业、环保企业做大做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技术研发与引进、环保人才培育、环保企业项目融资、环保产业发展氛围等方面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支持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的产业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其中,对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且注册成立三年内的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奖励前15家;而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且注册成立三年内的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奖励前35家。

除了对新注册企业有奖励外,进驻环境服务业聚集区载体园区的企业也有一定的补助。《扶持办法》指出,按环保企业租用的生产经营场所面积,前三年分别按租金的50%、40%、30%给予资金补助,每家企业补助租用面积上限为500平方米。

而环保企业自有或自建新的生产经营场所,前三年分别按每平方米10元/月、8元/月、6元/月的价格给予资金补助,每家企业补助生产经营场所面积上限为500平方米。

“目前我们公司是在瀚天科技城里面,具体是否符合标准接下来会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对接。”佛山市大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创业说,如果能申请到资金补助,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

同时,《扶持办法》对区内现有的专门或者转型从事环保产业经营活动的环保企业,通过新增投资金额后,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达15%以上的,且三年内的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此外,对环保企业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环保服务业试点、自主创新的环保企业和高新技术环保企业等都有奖励。

/ 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最高奖励100万元 /

《扶持办法》不仅在企业经营成本上进行补助,同时对企业在市场上的业务开拓也有奖励。

据悉,南海区内环保企业与南海区内10家及以上的排污企业签订第三方运营合同,接受委托进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连续三年给予环保企业第三方运营合同年度金额15%的资金补助,每个合同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每个环保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对环保企业与区内3家及以上的排污企业签订第三方治理合同,进行污染物集中治理的,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每个合同项目最高补助30万元;环保企业与区内10家及以上的镇级及以上重点排污企业签订第三方咨询合同,提供环境治理和管理咨询服务的,每个合同项目最高补助2万元。

同时,对技术研发、引进和人才培育等也有最高30万元的扶持和奖励;对环保企业优秀项目贷款贴息、给予新成立或总部进驻环保企业贷款贴息、对成功上市的环保企业,按照区有关政策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目前公司已经与多家排污企业签订了运营合同,符合申报条件。”林慈生说,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和重视环保问题,此次《扶持办法》的出台会进一步推动南海环保产业发展。

此外,《扶持办法》也提出要扶持环保产业平台建设、运营与管理。每年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产业促进平台的建设、日常运营和管理,以及场地租赁等,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实施项目引进、检测认证、信息咨询、会议培训、技术研发转化、宣传展示与对外推广等公共服务